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4     编辑:科研处      供稿:     审核人: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接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2048号)文件通知,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911日至201912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正式出版的著作,书号必须是“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且必须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需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一式两份(见附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电子稿)。申报汇总表电子表和申报评审书电子稿发送到学校科研处信箱jzdxkyc@126.com

正式发表的论文,成果原件经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成果原件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套;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符合要求的原件1本;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套;上述成果材料,评审后不再退回。

有意申报教师,请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202048日前将材料报送学校科研处。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云朋,联系电话:2989077

附件: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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