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岗位管理,进一步做好岗位管理工作,根据上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结合学校岗位管理情况,学校将开展2022年度转岗竞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转岗竞聘范围
学校事业编制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二、转岗竞聘实施依据
本次转岗竞聘工作依据《3200威尼斯vip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方案(试行)》(焦大政[2022]13号)文件开展。
三、转岗竞聘条件
(一)管理岗位竞聘
1.竞聘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所竞聘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技术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一般竞聘到九、十级管理岗位,且为实际在岗人员;竞聘八级以上管理岗位的,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备案后,方可办理岗位聘用认定手续。
3.工勤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除需具备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首次竞聘管理岗位的,一般竞聘到九、十级管理岗位;竞聘八级以上管理岗位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备案后,方可办理岗位聘用认定手续。竞聘八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二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竞聘九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竞聘十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首次竞聘管理岗位原则上应距国家规定的所竞聘岗位法定退休年龄满10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1.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当具有所竞聘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取得所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竞聘教师岗位,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管理人员转岗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竞聘到相应层次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3.工勤人员转岗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除具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外,还应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相应层次专业技术最低等级岗位的竞聘。首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应距国家规定的所竞聘岗位法定退休年龄满10年以上。
(三)工勤岗位竞聘
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转岗竞聘工勤技能岗位,按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执行。
四、岗位空岗情况
(一)管理岗位
1.六级岗(副处):8个;
2.七级岗(正科):1个;
3.八级岗(副科):1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
1.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6个;
2.中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12个;
3.初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1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
1.工勤四级岗(中级工):6个;
2.工勤五级岗(初级工):1个。
五、转岗竞聘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拟转岗人员个人首先提出书面转岗竞聘申请,申请须本人书写,经所在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所在部门党支部出具书面师德师风鉴定意见,并由所在部门党总支审核。
2.上报材料。本人填写转岗竞聘申请表,提供符合竞聘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的相应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件等),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于4月15日前报人事处207室。
3.资格审核。申请转岗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的,由竞聘岗位所在部门、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和管理岗位知识技能结构化面试;申请转岗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系列)的,由竞聘岗位所在基层教学组织、教务处、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和专业试讲;申请转岗竞聘工勤技能岗位的,由竞聘岗位所在部门、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完成后由转岗竞聘工作办公室汇总报学校转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4.确定人选。学校转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转岗竞聘人员进行审议,确定转岗人员。
5.校内公示。转岗竞聘结果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6.设置岗位。转岗竞聘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按要求对转岗人员设置岗位。
7.变更合同,执行待遇。变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相关内容,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新的岗位待遇。
3200威尼斯vip
2022年4月10日